
序号 | 条款内容 | 征集意见或建议 | 反馈情况 |
1 |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缓解或者消除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力量不对等,促进公平交易和各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建议删掉“缓解或者消除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平衡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力量不对等,”的表述。 | 采纳 |
2 |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 | 行业协会的职责建议表述为:“行业协会应当督促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自律,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涉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业规则时,应当听取消费者组织的意见。” | 采纳 |
3 | 第九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要求,采取措施发现和消除可能影响消费者安全的风险。 | 建立增加:鼓励经营者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购买商业保险。 | 采纳 |
4 | 第九条 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认知能力、知识水平、消费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财产状况等,为消费者提供适当的商品和服务。 | 此条建议删除。 | 采纳 |
5 | 第十条 经营者应当真实、充分、适时、完整地向消费者披露商品和服务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性能、用途、有效期限、履行期限和方式、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隐私政策等。 | 二维码改为“技术手段” | 采纳 |
6 | 第十二条 禁止经营者以不完全披露信息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 此条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删除。 | 不采纳. 本条对经营者信息披露的充分原则进行阐述,禁止经营者以不完全的信息误导消费者。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经营者利用不完全披露的方式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在实践中非常多见。本条禁止经营者通过隐瞒交易条件、隐瞒商业目的等方式误导消费者。 |
7 | 第十八条 购买商品和服务附有赠品的,所附赠品不得存在缺陷。赠品对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与正常商品和服务同等的法律责任。 | “所附赠品不得存在缺陷”修改为:“所附赠品必须为合格品”; | 采纳 |
8 |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的退费程序不得复杂于付费程序。鼓励经营者简化退费程序。 | “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费申请之日起或退费纠纷解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退费”修改为:“经营者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费申请之日起或退费纠纷解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退费”。 | 采纳 |
9 | 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文件的,应当在书面文件的适当位置显著标明用途,以排除书面文件的再次复制和使用。 | 此条第二款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删除。理由:目前经营者往往通过网络平台采集和保存消费者个人信息,因为网络存储信息的特殊性,难以避免会涉及对含有个人信息的身份证、房产证,银行卡等进行电子化保存。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0 | 第三十条 交易完成后三年内,经营者和消费者没有再进行新的交易的,经营者应当销毁、删除留存的消费者个人信息。 | 此条可操作性不强,建议删除。理由:互联网平台的信息是以数据化的形式保存在服务器上,此处的删除如果是指互联网平台服务提供者数据服务器上相应数据的永久性删除,则难以操作。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1 | 第三十一条 消费者有合理理由怀疑个人信息被特定经营者泄露并能够提供初步证据的,该经营者就其没有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承担举证责任 | 此条建议删除。理由:一是为经营者设定了过重责任;二是消费者所需要提供初步证据的内容和标准难以界定,可操作性不够。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2 |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经营者发行预付卡: | 建议建立预付式行业资金托管制度,由银行或具有预付卡发行资质的企业作为托管平台,进行奖金托管,由托管平台对拟发行预付卡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确定托管奖金比例,以更全面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利益。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3 | 第七十三条 政府部门、消费者委员会受理消费领域的投诉举报时,发现投诉举报人的投诉举报在一定期限内超过合理数量,可以终止调查并将相关线索作为重点执法的依据。但是,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涉嫌犯罪的除外。 | 建议删除。理由: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上位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限制群众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假货作斗争的数量,弱化退化对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4 | 第七十五条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能: | 第八项职责“参与或者组织消费者参与价格听证会或者其他听证事项”修改为:“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特定事项组织听证”。 | 采纳 |
15 | 第九十二条 政府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事项过程中发现违法经营者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 建议删除。理由: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上位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堵阻消费者维权诉求渠道。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
16 |
| 建议增加商品房质量监管条款: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是深圳商品房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商品房质量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条例》起草组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调研论证。 |
17 |
| 建议增加全装修合同监管条款: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条例》起草组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调研论证。 |
18 |
| 建议增加租赁房屋交易行为监管条款: | 将作为重点意见和建议再作深入论证。 《条例》起草组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调研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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