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龙药通〔2024〕3号
经监督检查,深圳市六约天涯云药房有限公司等2家药店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我局对以下2家药店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序号
药店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社会信用代码
综合评定结论
风险控制措施
深圳市六约天涯云药房有限公司
粤DA755001647
91440300MA5EC85F07
不符合要求
暂停销售药品
深圳鹿胜堂医药有限公司龙岗南联分店
粤DB755010067
91440300MADDXUL08H
上述药店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药品,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太阳城集团 龙岗监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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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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