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市质通告〔20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注销深圳市精工坊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西丽加工厂等2家企业的3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汇总表(2017年6月15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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