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时限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本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围绕我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根据局领导及派出机构办公场所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市局门户网站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及光明区政府在线等平台,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府信息,全年累计发布66条;同时借助国家、省、市各级报纸、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宣传我局工作举措与成效,共计239次。
(二)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管理,确保所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并实现信息向公众的及时、高效传递。
(三)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依法依规、高效稳妥办理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从登记、办理、答复到寄送、归档的各环节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光明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也清醒认识到一些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的精准性与多样性有待增强,需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渠道与形式;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为更好回应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切实提高答复质量与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共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2件,拟收取信息处理费总金额1300元,申请人逾期未缴纳,实际收取0元。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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