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后的《操作规程》共四章,分别为总则、条件标准和申请材料、组织管理、附则。全文共有四十五条,资助和奖励项目由29个减少至26个。具体内容是:
(一)第一章“总则”(第1-4条),明确了《操作规程》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基本原则、主要用途等。
(二)第二章“条件、标准和申请材料”(第5-31条),明确了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运用能力提升、保护能力提升、宣传教育培训、服务能力提升等各领域资助或奖励的对象、范围、条件、标准及申报材料。
(三)第三章“组织与监督管理”(第32-40条),明确了资助和奖励项目的受理、审核、评审、管理及资金拨付程序,资助(奖励)总金额超出对应项目预算的处理,不予资助情形,事中项目管理,申请人、审计机构或专业机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的责任和义务。
(四)第四章“附则”(第41-45条),对相关术语和事项进行说明,明确解释权、实施时间和期限。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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