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规范商事登记撤销活动,加大对虚假登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正常的商事登记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我委起草了《深圳市商事登记撤销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8月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联系人:贺先生;电话:83070167;邮箱: [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事登记撤销规定》(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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